2019年那個走丟的女孩,我在舊新聞里看過她的照片。圓臉,齊劉海,穿著幼兒園發(fā)的黃色小圍兜,對著鏡頭比剪刀手。
她有一雙藏在鞋柜抽屜里的、沾著灰的白色酒店拖鞋。
不對。
那雙拖鞋是我自己買的。
我在出差住酒店的時候帶回來的,塞在抽屜里大半年,前天晚上才翻出來——
前天晚上。
我低頭看著鞋柜第二層。
那雙拖鞋還擺在原位,鞋頭朝外。
我把它翻過來。
鞋底。
不只是灰。
鞋尖的位置,有一小塊暗紅。
干了,蹭不掉,像踩進了什么東西。
我蹲在地上,對著那雙拖鞋,半天沒動。
然后我伸手,把鞋柜抽屜整個拉了出來。
壓在最底下的是物業(yè)師傅那張名片。背面那行字我已經(jīng)背下來了。
名片下面是一張折成小方塊的對開紙。
我展開它。
是物業(yè)發(fā)的《裝修施工及消防責任告知書》,三年前統(tǒng)一投遞到每家每戶的信箱里,條款用小五號字印滿正反兩面。
我根本沒看過。
但現(xiàn)在我看清了。
頁面最下方,手簽區(qū),甲方業(yè)主簽名那一欄,不是打印體,不是空白。
是三個用藍色圓珠筆寫的字。
筆畫很稚拙,一撇一捺都在發(fā)抖。
像小孩子剛學會握筆,用盡全身力氣描下來的。
那三個字是——
“救救我”。
我把告知書攥在手心,坐在地上。
窗外的天色暗下來。貓走過來,蹭我的膝蓋,喉嚨里發(fā)出細細的呼嚕聲。
我沒動。
那三個字簽在三年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