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寫過‘我要三十萬’。你爸爸死了?!?/p>
“你寫過‘我要一套房子’。你二叔死了?!?/p>
“你寫過‘我要張秀蘭’。她丈夫死了?!?/p>
“你寫過‘讓劉福貴活下去’。陳旭消失了?!?/p>
“你現在正在寫的,是什么?”
劉福貴猛地睜開眼。
他的手不知道什么時候撿起了那本筆記本,圓珠筆握在指間,筆尖正抵著新一頁的紙面。那一頁上,已經寫了幾個字。
不是他寫的。
是他的手自己寫的。
那幾個字是:“我想讓陳旭回來?!?/p>
劉福貴尖叫著把圓珠筆扔出去。筆撞在墻上,彈到地上,滾進了床底。他喘息了很久,才敢低頭去看筆記本上那幾個字。
那行字還在。
但不是他寫的。
也不是他的手的筆跡。
那行字的筆跡,是屬于陳旭的。
劉福貴認識那個筆跡。那張便簽紙他看了一百遍,每一個筆畫都刻在了他的腦子里。陳旭寫字的時候起筆很重,收筆很輕,“的”字的最后一筆會拖出一個微微上翹的小尾巴。
筆記本上那行字,每一個字都有那個小尾巴。
“我想讓陳旭回來?!?/p>
劉福貴慢慢地、慢慢地從地上站起來。他走到床邊,坐下來,把筆記本放在膝蓋上。房間里沒有燈,只有走廊透過門縫漏進來的一線光。那線光正好落在筆記本上,照著那行字。
他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。
然后他做了一件連他自己都無法解釋的事。
他沒有劃掉那行字。沒有撕掉那一頁。沒有把筆記本扔掉。
他把圓珠筆從床底撿回來,在那行字下面,用他自己的筆跡,工工整整地寫了一個字。
“好?!?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