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一夜狄仁杰一夜未眠。
書房里的油燈燃盡了最后一滴油,火苗掙扎了幾下,熄滅了。晨光從窗欞的縫隙中透進來,在地上投下斑駁的光影。狄仁杰坐在桌前,面前攤著那兩枚銀戒。
一模一樣的戒指。
一模一樣的“平安”。
一個屬于周萍,一個屬于去年失蹤的姑娘。
這兩個姑娘,都去過張記胭脂鋪。
都見過那個穿青衫的男人。
可周萍的表姐說,周萍根本不認識什么男人。
那個男人是誰?
他在胭脂鋪門口等誰?
等周萍?還是等去年那個姑娘?
狄仁杰拿起去年那枚戒指,對著光看。
內側同樣刻著日期:
“二月初八”。
去年二月初八。
周萍戒指上的日期是“三月初七”——她失蹤那天。
這兩個日期,是什么日子?
生日?定情日?還是別的什么?
狄仁杰放下戒指,拿起案卷。
去年失蹤的姑娘,至今沒有下落。她的家人報過官,長安縣查了幾個月,毫無線索,最后只能歸檔。案卷很薄,只有幾頁紙,記錄著一些基本信息:
“王氏,小名阿蓮,年二十,城南人氏。去年二月初八出門買胭脂,未歸。遍尋無果,生死不明?!?/p>
就這么簡單。
一個活生生的人,就這么消失了。
狄仁杰合上案卷,站起身。
“元芳?!?/p>
李元芳推門進來。
“大人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