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此期間,羅峰因為家暴,和原配妻子離婚,娶了一個比他小十幾歲的嬌妻。
升至位高權重后的羅峰做了兩件事,除了拋棄糟糠之妻,就是想方設法發(fā)財,發(fā)大財。
這種人,把升官發(fā)財換老婆的惡劣行為,做到了極致。
幾年前,羅氏兄弟就開始投資移民和海外置業(yè),以人均50萬美元投資取得某些外國國籍,又以人均300萬歐元投資申辦某國綠卡,并在國外購置了大量房屋。
在羅峰出逃之前,他的妻兒,都已經(jīng)安排到了國外。
當張俊提出來,要對羅峰實施邊控措施時,而省紀委當時沒有掌握羅峰的違紀事實,不可能在最短時間內通過公安機關對其采取邊控措施。
羅峰剛由市管干部變?yōu)槭」芨刹?,正在辦理任職手續(xù)和檔案交接,也沒有被組織部門和省公安廳及時備案,辦理因私出國手續(xù)無任何障礙。
通過內應得知這一情況后,羅峰立即用自已的身份辦理出國手續(xù),乘坐國際航班倉皇出逃,經(jīng)停香江后飛往澳洲中轉,再飛往美洲,和妻兒會合。
羅峰成功出逃的關鍵在于有內鬼,他知道自已不在邊控名單中,故而能以真實身份從容出境。
這個內鬼就是時任省城市紀委常委的某人。
此人和羅峰是同鄉(xiāng)。
羅峰出逃之前,托人向他打聽消息。
此人立即通過公安機關的故舊,查到羅峰還沒被采取邊控措施的信息,并通過第三人以暗語將消息傳遞給了羅峰。
此人已被依法逮捕,被抓之時,此人窗臺下面有個小凳子,他正準備跳樓zisha。
羅家二兒一女,一子攜妻外逃,剩下的一兒一女,都因涉案被抓。
他的父母,因子女和女婿兒媳紛紛出事而沒臉見人,在家中日日以淚洗面。
但是可惜的是,羅峰還是逃走了!
這對夫妻在國外過著悠閑自在、富足安逸、揮金如土的生活,但與他們相干的人,一個比一個悲慘!
對犯罪后逃匿到境外的羅峰,國家及時啟動違法所得沒收程序,沒收其違法犯罪所得,切斷其經(jīng)濟來源,并對其在國外的財產(chǎn)進行追繳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