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午的時候,他開始往回走。
不是回縣城,是回那個天橋。
他不知道為什么要回去。也許是因為那里是他這一切開始的地方,也許是因為他想去看看那個叫做“林遠”的年輕人消失的位置,也許只是因為無處可去。
天橋還在。橋墩上的涂鴉被新的涂鴉蓋住了,地上有幾個啤酒瓶的碎玻璃,橋縫里還在滴水,一滴一滴,砸在地上的小水洼里,發(fā)出空洞的響聲。
劉福貴站在橋墩下,抬頭看著橋底的水泥板。一年前他就睡在這里,蓋著撿來的紙板,枕著自己的鞋子。那時候他五十八歲,腿是跛的,身上有傷疤,嘴里只剩十幾顆牙。他覺得自己的人生已經結束了,剩下的日子不過是等死。
然后林遠來了。
那個年輕人蹲在他面前,眼睛里有無盡的恐懼和一絲幾乎看不出來的愧疚。他拿著那部手機,想遞過來,又縮回去。他張了幾次嘴,最后說出的話像是一個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浮木:“我有一部手機,里面有一樣東西……實現(xiàn)任何愿望……但代價是靈魂?!?/p>
劉福貴記得自己當時笑了。那種笑不是因為他覺得好玩,而是因為他覺得這個世界終于公平了。他什么都沒有,沒有靈魂可賣,沒有東西可失去。一個一無所有的人接到一個只能消耗靈魂的詛咒,就像讓一個已經溺水的人簽一份水下呼吸器的租約——他還有什么可猶豫的?
他現(xiàn)在知道了。靈魂只是一個計數單位。真正被消耗的從來不是靈魂,是他身邊那些人的命。只不過當他覺得“我什么都沒有”的時候,他忽略了那些還在乎他的人——他的二叔,他的前妻,甚至他的父親。
不,他的父親早就不在了。三十萬換來的那條命,不是他父親的,是林遠父親的。
林遠用他父親的命換了三十萬。然后那三十萬,通過劉福貴的第一個愿望,變成了他自己的父親。
小主,這個章節(jié)后面還有哦,請點擊下一頁繼續(xù)閱讀,后面更精彩!想到這里,劉福貴覺得胃里翻涌了一下。
這根本不是什么交易市場,這是一個食物鏈。每一個許愿的人都是上面的魚,吃掉下面那條魚,然后被更上面的魚吃掉。林遠吃掉了自己的父親,劉福貴吃掉了林遠,陳旭……陳旭吃掉了自己。
那誰吃掉了陳旭?
劉福貴從兜里掏出那部手機。屏幕還是黑的。他把手機舉到面前,在橋墩下的陰影里仔細看。那些裂紋在暗處似乎發(fā)出了極其微弱的光,不是亮的,是暗的,像是屏幕內部有什么東西在蠕動,把周圍的光線全部吸了進去。
他把手機貼到耳邊。
沒有聲音。
但他幾乎可以確定,手機的溫度比剛才更高了一點。不是燙,是那種人體皮膚的溫度,三十六度五左右。就像……就像它正在慢慢蘇醒。
劉福貴把手機重新揣進兜里,走出了天橋。
接下來的幾天,他做了一件奇怪的事。
他沒有去找下一個人。沒有去勞務市場,沒有去流浪漢聚集的地方,沒有去任何可以找到“絕望者”的角落。他買了一本最便宜的筆記本和一支圓珠筆,開始寫東西。
他寫的第一行字是:“我叫劉福貴?!?/p>
整整一張紙,寫滿了他的記憶。從記事開始寫——小時候住在農村,家里窮,父親酗酒,母親改嫁。十來歲輟學去工地搬磚,二十出頭結了婚,老婆是隔壁村的張秀蘭。兒子出生那天他高興得喝了一整瓶白酒,抱著那個皺巴巴的小東西哭了一場。后來腿斷了,老婆走了,兒子不認他了,他在天橋底下住了一年多。
他寫得很快,圓珠筆劃過紙面的聲音沙沙的,像秋天的落葉被風卷著跑。寫到遇見林遠的那一天,他的筆尖頓了一下,然后繼續(xù)寫下去。
他寫了三個愿望。三十萬,一套房,一個女人。寫了三個死去的人——周建國,二叔,還有一個他不認識的男人。那個男人的兒子叫陳旭。